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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床工业指标管理有待加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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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8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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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1992年原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制定《矿床工业指标管理暂行办法》,到2002年国务院下发《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》取消矿床工业指标审批,矿床工业指标管理经历了一个从紧到松的过程。这是国家管理部门为了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而作出的决定。国家取消矿床工业指标审批后,近几年相关的管理工作出现了哪些新问题?这项工作该如何抓好?既要简化工业指标制定程序,提高勘探单位的办事效率,又要保证矿床工业指标管理不松懈,这是需要业界各方深入研究的问题。
矿床工业指标是地质勘查工作中界定矿产储量资源的标准。在2002年以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,国家对矿床工业指标一直实行严格管理。
1992年,原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制定的《矿床工业指标管理暂行办法》明确规定,用以编制供矿山建设使用的勘查报告的工业指标,由勘查单位向矿山的主管部门提出矿床工业指标建议书。矿山主管部门收到建议书后,委托设计单位开展技术经济论证,并进行审批。
1999年,国土资源部等部委颁布了《矿产资源储量认定办法》,规定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矿床工业指标,延续了对矿床工业指标实行审批的制度。
2002年,为了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,国务院下发《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》,取消了矿床工业指标审批。
从紧到松:新问题出现
2002年矿床工业指标审批取消以后,虽然简化了工业指标制定程序,提高了勘探单位的办事效率,对缩短矿床勘探时间具有积极意义,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矿床工业指标的管理也出现了不少新问题。
问题1:工业指标管理缺位
在审批制度下,经设计单位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后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工业指标,作为矿床勘查报告的附件。
审批制度取消后,由于缺乏有效地管理工业指标的相关手段,导致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及工业主管部门对工业指标难以管理到位。
据笔者调查,某省自审批制度取消后供开发利用的7家金矿地质勘查报告,没有任何国土资源及工业部门关于工业指标的建议及意见,也没有附上任何工业指标的相关资料,只是在报告中说明了所确定的工业指标。
问题2:工业指标科学性有所下降
审批制度取消后,矿床工业指标制定程序大大简化,对于编制供矿山建设使用的勘查报告的矿床工业指标,投资者可以不再要求事先提出矿床工业指标建议书,再委托设计单位开展技术经济论证,将主要由投资者自行确定。
以笔者在实际操作中接触到的10份黄金地质勘查报告为例,没有1份报告的矿床工业指标是经过技术经济论证的。这些报告中的矿床工业指标有4份参照了相应矿产地质勘探规范,或根据矿产储量管理部门制定的《矿产工业要求参考手册》中有关的工业指标而确定的;有3份是依据省内最后一次审批的矿床工业指标确定的;有3份是根据类比确定的。其中,地质勘探单位提交的地勘报告的工业指标,是根据最后一次审批的工业指标确定的。
上述几种方式所确定的工业指标是不符合矿床实际的。由于近几年来矿产品价格大幅上涨,这些被确定的矿床工业指标明显偏高。
问题3 :业主按利益最大化确定工业指标
作为矿业企业,在开发矿产资源时,总不免要追求利润的最大化。近几年来,我国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加强了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。一些投资者由于各种原因,可能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存在问题,往往选择偏高的工业指标。由于矿产资源税的征收是以储量、资源量为依据的,为了避税,有些投资者就选择较高的工业指标。这种企业开发利用工业指标偏高的“非矿化”资源,不仅可以回避资源税,而且可以通过开发利用所谓的低品位资源,从而达到减免资源补偿费的目的。
笔者近日接触到的一份金矿地质资源储量核实报告,就明显地证明了这一点。
该报告选用1993年审批的工业指标,使超过千万吨的矿石资源因所选工业指标高而被列为低品位资源,从而可以申请减免资源税约1500万元~3000万元。事实是,该矿在进行改扩建计算资源储量时,选用的工业指标低于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所选用的工业指标。这种问题应引起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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