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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珠宝首饰开始实施“三包”

2007-10-3
    江苏省金银珠宝首饰行业协会与省消协首饰行业协会已共同制定了《江苏省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(暂行)》。该办法明确经营者对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售后修理、调换、退换的责任和义务,即消费者购买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,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,在为期一年之内,除因使用或保管不善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或严重影响外观外,消费者凭有效发票或相关凭证享受免费修理。